关于对相关单位行政用章进行调整的通知
学校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部分机构调整的决定》(武工院董字【2017】2号)内容,需要对相关单位行政用章进行调整,要求如下:
1.请督导委员会督导室、发展规划处、宣传处、招生工作处、后勤处、保卫处将单位行政用章移交至学校办公室401室,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保管。
2.各单位的行政用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刻制。
3.新成立单位通过OA办公系统填写领取《印章领用申请表》,并于3月15日下午携旧章到学校办公室401室领取新章。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