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开展“再识教情”大调研材料上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再识教情”大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调研的主要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结合各自“一岗三责”(管党治党之责、安全稳定之责、改革发展之责),全面总结十八大以来全校教育发展成就、按照党的十九大、省十一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系统谋划未来五年特别是2018年的重点工作,提交综合调研报告。
1.简要总结本单位过去五年的主要成就、经验和特色工作,不要求面面俱到,事无巨细。
2.对标年度工作要点、目标责任书及秋季开学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总结梳理本单位今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亮点工作。
3.系统谋划本单位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关键措施。
4.详细规划本单位2018年的工作目标、重大措施和重大项目。
5.各单位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遴选报送1-2个反映本单位亮点、有示范意义、可推广的特色工作案例。
二、调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调研工作,将其作为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确保大调研取得实效。
1.全战线参与。各单位全面参与,结合各自职责进行全面总结和谋划。
2.全方位调研。在时间跨度上,既全面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又系统谋划未来五年的目标和思路,重点是2017年的工作和2018年的工作;在内容上,全面反映各单位的改革发展,重点聚焦“一岗三责”。
3.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并把关报告内容。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1.综合调研报告要求:要求条目式、要点式、表格式,重点突出、体现亮点,有做法、有效果,用数据说话,文风简洁朴实。
2.典型工作案例要求:简要概述工作背景、工作措施及工作效果,回答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样即可。字数不超过1000字。
3.报送时间要求及途径。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28日前,将综合调研报告和典型工作案例报送至学校办公室,校办汇总后报送校务会审议,审核通过后将于11月30日上报湖北省教育厅。
联系人:郝晓鹏 电话:8182030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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