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值班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值班工作的认识,加强值班工作是切实维护校园稳定,保持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手段。各单位负责人要真正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高度,认识加强值班工作的意义,真正做到加强领导、健全措施、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2.学校总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中白天值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夜间值班后勤保卫处负责,每天会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参加值班,一名学校领导带班。其他各单位实行节假日及寒暑假值班制度。
3.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学校总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学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人值班,切实做好师生服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4.学校总值班电话:81820303(白天),81820295(夜间)。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如有突发情况或重要事项,可拨值班电话。
5.各单位值班表需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放假之前报送学校办公室(行政楼401)。
6.中层干部值班是履职尽责的重要体现,值班干部须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到岗值守。中层干部白天值班地点在自己办公室,晚间值班地点在行政楼招待所312房间(81323089),未经允许,值班房间不能安排其他人入住。值班干部要将每天值班情况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并将值班情况拍成图片上传到中层干部值班工作微信群。若有特殊情况可自行调班,并将调班情况上报给学校办公室401(81820302)。因不按照值班工作要求、不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对工作造成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