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校公务招待和公务订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9-03-13 10:28

关于规范学校公务招待和公务订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公务招待、订票,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通知如下:

一、公务招待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内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招待费管理办法》文件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2.公务接待必须并提前1-3个工作日通过OA办公系统《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报批。

3.如有紧急接待任务,接待单位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先行接待。接待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OA办公系统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的接待将不予报销。

二、公务订票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标准执行公务订票。

2.出差人员在确定行程安排后,应提前3-5天通过OA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公务出差订票审批单》办理出差审批手续,有紧急出差任务的,出差人员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出差往返车票或机票统一由校办办理订票。

3.改签或退票:

1)车票或机票预订成功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改签或退票。

2)因公务导致出差人员需要改变行程的,需要退票或改签的,必须提交情况说明;在外出差人员可电话告知,回校后补交情况说明。

3)因个人原因改变行程或耽误行程的,应自行承担改签或退票费用。

4.报销:订票费用由出差申请人员报销,并在报销单注明车票或机票费用直接汇入校办订票人员账户。

5.未经批准的订票将不予报销。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

 

附件:

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公务出差订票审批单》

 

学校办公室

                                                            20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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