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年终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优秀工作成果奖、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疫情防控先进工作者的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审细则
(一)优秀工作成果奖:须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是日常工作的经验总结及提炼,突出重点工作、特色成果、亮点业绩,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促进作用,对未来工作推进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优秀工作成果奖属于集体奖项,以单位名义申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成员3-5名,申报时按顺序排列。
(二)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须根据教职工实际工作表现,在服务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工作岗位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应适当向基层一线倾斜,含工勤服务岗。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属于个人奖项,各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由所在单位审核上报。
(三)疫情防控先进工作者:由党政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推荐,由所在单位审核上报。
二、项目报送
个人奖项要求来校工作一年以上且年度工作考核成绩在合格及以上。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结合评选细则,按程序进行推荐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请将申报材料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