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保持与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学校信访秩序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国家信访局、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成立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校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
王加青 |
高 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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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杨 伦 |
廖璐莎 |
唐军国 |
胡晶晶 |
郭万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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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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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刘美中 |
甘 巍 |
易荣伟 |
周 博 |
胡 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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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曙光 |
卢秀丽 |
蔡 婷 |
郑 锋 |
彭 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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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群 |
吴 夏 |
王启帆 |
钟晓星 |
胡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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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正祥 |
卢 潘 |
刘占业 |
张 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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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2.制定学校信访工作的相关制度。
3.梳理、分析、研判和总结学校信访工作。
4.集中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二、各职能处室、各学院成立信访工作处置小组
组 长: |
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
成 员: |
各职能处室及各学院全体教职工 |
信访工作处置小组工作职责:
1.成立信访工作处置团队,指定专人对接并处置单位内部、学校层面及社会层面相关的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信访回复报告。
2.加强师生的教育引导,通过网站、宣传栏、公示栏等渠道公布本单位的咨询服务电话,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化解、处置各种矛盾,防止信访事件的影响逐级扩大。
3.定期总结、研究、分析信访工作,集中商讨、解决本单位信访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工作要求
1.信访件下达后,一般由主要所属的业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对接处理,当责任单位不明确时,由校领导签批指定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当学校领导签批意见不一致时,以学校主要领导的签批意见为最终意见。
2.牵头单位应全权代表学校负责信访件的调查、协调、处置、回复及上报事宜。需上报上一级信访机关单位的回复件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完成(紧急信访件除外,应根据工作要求紧急处置并上报,防止事态扩大),回复件由牵头单位负责以学校名义起草,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党政办公室审定、备案。
3.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信访件,牵头单位应及时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参与会商,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对联合会商难以解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牵头单位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提请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政联席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4.对诉求合理但没有政策规定的信访件,相关责任单位应做好调研,抓紧出台或完善政策,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诉求不合理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件,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好解释工作;对无理诉求、缠访、闹访及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应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件,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应在信访件明确要求的限期内处理并回复,防止事态扩大,引发次生矛盾。对因工作不力逾期未处理、重复信访、越级走访的,学校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且对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学校将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