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规范公务饭卡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务饭卡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控,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公务饭卡,是指由学校发放给出差人员用于基本生活消费的卡片。
二、申请范围
1.来校指导工作的上级单位领导;
2.应邀或公函预约来校交流、考察、来访的兄弟院校客人;
3.应邀来校访问考察或宣讲的合作共建单位领导及高层管理人员;
4.应邀来访的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客人;
5.协助学校某项重要工作的人员。
三、使用规定
1.根据上级及学校差旅有关规定,公务饭卡按60元/人/天的标准进行充值发放,作为领用人出差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领用人出差返回原单位后不得再申请伙食补助。
2.公务饭卡由招待单位在OA系统中发起申请,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到党政办公室办理饭卡领用。
3.公务饭卡仅限校内使用,仅限出差领用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消费金额不得超过申请金额。
4.招待单位申领的公务饭卡须在使用期限的截止期内归还,不得逾期归还及逾期消费。如需逾期使用且无需额外充值的,招待单位须向党政办公室提前报备并提交情况说明,经同意后方可逾期使用;如需逾期使用且需要额外充值的,则须由招待单位另行申请,完成审批流程后方可逾期使用。
四、公务饭卡的监管
1.公务饭卡的经办人及领用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应配合学校有关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有违规行为,应配合学校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置。
2.公务饭卡由学校相关对接单位具体负责管理,招待单位应严格履行过程管理职责,应指定专人作为公务饭卡经办人,负责公务饭卡申请、卡片领取、转交领用人、卡片回收、卡片归还等工作,如公务饭卡遗失或损坏,招待单位须予以赔偿。
3.党政办公室应做好公务饭卡的统筹管理,做好充值、领用登记、台账管理等工作。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