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校教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加快推进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荣誉体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坚持以德为先、以学为主、全面发展,弘扬良好师德师风和校风学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选原则
(一)面向全校、分类设置。坚持“广泛性、育人性、典型性”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分级分类构建荣誉体系。
(二)育人为先、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规范评定标准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优中评优。
(三)选塑典型、示范引领。全方位挖掘选树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好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评选条件
(一)任职时间:在校工作满2年,在本岗位工作满1年。
(二)思想政治素质合格,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校护校、关心集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于职守、勇于担当。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具有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能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具有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的工作意识,并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推动教学质量提高,为学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单位发放评选通知、标准、名额及申报表;
(二)个人申报或推荐单位提名,根据工作实际,结合评选细则,推荐单位严格按程序进行初选、初审;
(三)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推荐,上报推荐名单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申报表;
(四)组织单位收集申报表并进行负面清单审查;
(五)组织单位上报分管领导审核;
(六)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校级评审并公示;
(七)组织单位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最终表彰名单;
(八)组织单位制发荣誉证书,盖学校校章;
(九)学校组织开展荣誉表彰活动或给予相应奖励;
(十)全校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向先进典型学习,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相关表彰荣誉作为个人考核、岗位聘用和职级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评选分工
荣誉体系以“业务归口”为原则,根据荣誉性质由相应业务归口单位牵头组织,负责荣誉体系的全过程组织与管理,负责制定评选细则、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一般情况下:党建类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师资类、教师发展类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组织;教学类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科研类由科研处负责组织;管理服务类由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组织;学生工作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学生荣誉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组织。
六、荣誉体系分类
第一类:教师荣誉体系
(一)三八表彰
个人类:三八红旗手
评选时间:每年2月底至3月初
组织单位:校工会
评选简介:三八红旗手是表彰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学校的蓬勃发展为大局,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美誉度高,在校工作满3年,且近3年年终考核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级的女教职工。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
(二)七一表彰
集体类:先进基层党组织
评选时间:每年6月底至7月初
组织单位:党政办公室
评选简介:先进基层党组织是表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中成效显著,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群众反映好的基层党组织(含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每年评选一次,参照基层党组织总数20%的比例进行评选,每次评选不超过10个。
个人类:
(1)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时间:每年6月底至7月初
组织单位:党政办公室
评选简介:优秀共产党员是表彰在工作中成绩优异,政治思想素质优良,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共产党员。每年评选一次,按照教师正式党员人数3%-5%的比例进行评选,每次评选不超过15人。
(2)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时间:每年6月底至7月初
组织单位:党政办公室
评选简介:优秀党务工作者是表彰在党务工作中业绩突出,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的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评选一次,按照党务工作者人数3%-5%的比例进行评选,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
(三)教师节表彰
集体类:
(1)优秀教学团队奖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优秀教学团队是表彰教学工作严谨,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方式新颖,教学梯队结构合理,重视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使用,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突出,且连续三年以上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的教学团队。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6个。
(2)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中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是表彰组织结构合理,管理与运行机制完善,教学活动有计划、有实效,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教学效果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教学组织。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4个。
个人类:
(1)师德师风标兵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中旬
组织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评选简介:师德师风标兵是表彰政治立场坚定,育人情怀深厚,业务素质过硬,教师师德高尚,在岗成绩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显著,事迹感人并得到师生一致好评的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
(2)最美学工人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中旬
组织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评选简介:最美学工人是表彰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政治信念坚定、师德师风优良、专业能力过硬、工作作风扎实、育人实效突出的学工系统工作人员。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
(3)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中旬
组织单位:党政办公室
评选简介: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是表彰在学校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务育人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正面反响,传播了正能量的职能处室工作人员。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
(4)教学名师
评选时间:每年4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教学名师是表彰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各类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在专业领域有突出成绩和突出影响力,在教育教学领域获得师生广泛认可的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6人。
(5)优秀教师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下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优秀教师是表彰潜心教学,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教学理念先进,教学风格突出,课堂教学质量优异,持续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好评的专任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5人。
(6)专业建设贡献奖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下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专业建设贡献奖是表彰在学科专业建设、专业申报、专业认证及国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人。
(7)教学成果奖
评选时间:每年4月底至5月初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教学成果奖是表彰教学成果能够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有利于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集体或个人。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项。
(8)科研先进个人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下旬
组织单位:科研处
评选简介:科研先进个人是表彰在日常工作中遵循科研工作规范与要求,积极支持、参与学校的各项学术科研活动,且在课题、论文、科研获奖、专利、产学研等方面业绩突出或在科研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4人。
(9)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下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是表彰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工作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竞赛的指导工作,且成绩突出的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的获奖项目不超过20个。
(10)教学创新奖
评选时间:每年5月初至5月下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教学创新奖是表彰教学设计方案选题新颖、结构合理、方法独特,教学内容丰富、语言教态大方得体,能够凸显教学特色等且教学反思深刻的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6人。
(11)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中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是表彰管理与服务意识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能主动适应教学管理新要求,独立解决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学教务管理人员。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8人。
(12)最美后勤人
评选时间:每年8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后勤保卫处
评选简介:最美后勤人是表彰在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服务师生、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团结协作、主动作为,能影响和带动身边员工共同进步,为学校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后勤工作人员。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
(四)年终表彰
集体类:
(1)年度工作先进学院
评选时间:每年12月底
组织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评选简介:年度工作先进学院是表彰坚持党的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突出,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教育教学目标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教风学风良好,学院凝聚力强,集体意识浓厚的学院。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2个。
(2)年度工作先进处室
评选时间:每年12月底
组织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政办公室
评选简介:年度工作先进处室是表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纪律作风优良,示范引领、内涵建设突出,队伍凝聚有力量,服务管理出实效,积极投身教育工作的职能处室。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3个。
(3)创新工作成果奖
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评选简介:创新工作成果奖是表彰立足工作实际,具有创新思维,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有前瞻性、可行性、操作性,有预期成效、可持续实施,主题鲜明、科学严谨,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有利于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创新项目。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20个。
(4)学生深造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时间:每年9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学生深造工作先进单位是表彰在学生深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含学院、部门、工作室、中心、本专科毕业专业、毕业班级、毕业班宿舍等。每年评选一次,依据人数基数和深造率数据评选出深造率示范学院、深造率先进单位、深造率示范专业、深造率优秀专业、深造率优秀班集体、深造率明星宿舍、深造率优秀宿舍等先进单位。
(5)国际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国际教育学院
评选简介:国际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是表彰在国际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较大,较好完成国际教育招生目标和学生深造率目标,且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院或职能处室。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国际教育招生工作先进单位2个、国际教育育人工作先进单位2个。
(6)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时间:每年11-12月
组织单位:招生办公室
评选简介: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是表彰能够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招生宣传工作思路和方法,拓展招生宣传渠道,提高招生工作质量,能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招生工作任务的学院或职能处室。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招生先进学院3个、招生优秀部门3个、招生优秀片区3个。
(7)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评选简介: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是表彰在推进毕业去向落实率、深造率、就业率、访企拓岗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同时在学校就业工作总结考评中,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及综合评分排名靠前的二级学院。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二级学院总数的40%。
个人类:
(1)年度考核优秀个人
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评选简介:年度考核优秀个人是表彰在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中荣获优秀等级的个人。每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15%。
(2)年度考核优秀新人
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评选简介:年度考核优秀新人是表彰二级学院和职能处室入职不满一年且已转正的教职工,经“新锐启航”新入职教职工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新进教职工。优秀新人每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5%。
(3)学生深造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教务处
评选简介:学生深造工作先进个人是表彰在促进学生境外留学、专升本、国内考研等工作中能够准确了解学生需求,帮助学生明确深造目标,制定合理规划,提升学生深造质量的教师。每年评选一次,依据人数基数和深造率数据评选出深造率优秀班主任、深造率优秀辅导员、深造率优秀辅导教师等。
(4)国际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国际教育学院
评选简介:国际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是表彰在推进国际教育招生工作或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为学校国际化办学特色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评选一次,依据人数基数和国际教育成果数据评选国际教育招生工作先进个人3人、国际教育育人工作先进个人3人。
(5)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时间:每年11-12月
组织单位:招生办公室
评选简介: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是表彰在年度招生工作中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情服务招生宣传工作,耐心接受考生咨询,能充分展现学校良好形象的教职工。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招生工作年度贡献奖5人、下中学招生宣传奖5人、教职工电话回访工作奖5人、中西部专项奖若干。
(6)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中下旬
组织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评选简介: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是表彰在学校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就业工作总结考评中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和就业工作综合评分排名靠前的毕业班辅导员。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毕业班辅导员总数的30%。
(五)其他表彰
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优秀班主任、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军训表彰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类:学生荣誉体系
(一)五四表彰
集体类:校级先进班集体、院级先进班集体
评选时间:每年3月底至4月中旬
组织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评选简介:表彰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委团结奋进、以身作则,学生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学习勤奋、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具体评选办法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
个人类: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校级优秀团员、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单项优秀奖、创业先锋
评选时间:每年3月底至4月中旬
组织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评选简介:表彰政治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成绩优异,乐意为同学服务,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的在校学生及学生干部。具体评选办法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
(二)七一表彰
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时间:每年6月底至7月初
组织单位:党政办公室
评选简介:优秀共产党员是表彰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遵守校纪校规、党章党纪,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党员群众充分认可的学生党员。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5人。
(三)一二·九表彰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评选时间:每年11-12月底
组织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评选简介:表彰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在校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具体评选办法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
(四)其他表彰
宣传工作先进学生组织、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国际教育-菁英奖学金、国际教育-学优奖学金由国际教育学院牵头组织实施;军训表彰(先进连队、优秀学员、优秀学长)、毕业表彰(优秀毕业生、国内硕士研究生、国外硕士研究生、长江学子)、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实践报告)、优秀心理委员、天蓝心协优秀干事、心理健康优秀活动奖、创新创业(互联网+、挑战杯、创新杯、创业创新大赛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附则
(一)原则上同年度内同类别、同级别的荣誉不重复表彰。
(二)荣誉体系各组织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出台具体的评选方案及评选细则,由组织单位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三)特殊情况表彰、荣誉体系奖项调整应上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四)荣誉体系涉及的奖励金额由组织单位纳入单位年度预算。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荣誉体系各组织单位负责解释,学校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23年12月19日